知本光電籌設案 部落聲請停止執行遭駁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台東知本溪出海口興建光電園區取得經濟部籌設許可,當地卡大地布部落聲請停止執行、暫停開發,北高行裁准聲請。最高行政法院今天改裁定駁回聲請。
台東縣政府規劃在知本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建蓋全台最大光電廠,但公告及發包至今風波不斷;台東市公所於108年間代行召開部落會議,贊成票187票,反對票173票,通過部落諮商同意。但反對的族人認為「諮商同意會議投票無效」提起民事訴訟。
經濟部去年2月11日函准開發業者盛力公司籌備處「盛力知本發電廠」籌設許可,卡大地布部落3大家族領袖經商議,日前提起訴願,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本件具急迫情事,不停止執行原處分(籌設許可)將對卡大地布部落族人等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且停止執行原處分對公益的影響尚未達重大的程度,裁准聲請。盛力籌備處不服,提起抗告。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僅籌設許可,效力不及於得在土地上施工,尚難謂卡大地布部落因原處分的執行而受有何損害,原裁定採信盛力籌備處已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可隨時據以申辦施工許可證為由,認定卡大地布部落將因原處分的執行遭受難於回復之損害,於法無據。
最高行指出,盛力籌備處申請由台東市公所於108年6月1日代行召集部落會議,投票結果,贊成187票、反對173票,無效票1票,通過該同意事項,原處分在形式上確有踐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4條第2項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的諮商並取得同意程序,合法性尚不至顯有疑義。
最高行表示,兩造關於部落會議的召集及決議有無程序上的瑕疵等爭議,屬實體事項,有待原審於本案審理時予以釐清。
最高行認為,原處分既非合法性顯有疑義,執行也無導致卡大地布部落產生難於回復的損害,且有急迫情事,卡大地布部落聲請停止原處分的執行,於法不合,裁定駁回卡大地布部落在原法院的聲請。(編輯:張銘坤)1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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