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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假賣衛生紙詐業績獎金 知名紙業前總經理120萬交保

2021/1/26 21:06(1/26 21: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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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知名紙業公司在台子公司黃姓前總經理等人涉製作不實訂單詐取業績獎金,讓公司損失2.6億元,北檢今天聲押黃男及時任協理林男。北院諭知黃、林各120萬元、80萬元交保,不得與本案被告、證人或公司人員聯繫。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2人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言、湮滅證據嫌疑;2人就檢察官羈押聲請書記載的犯行,並未否認,且與卷內證據大致相符,2人坦認犯行後,與他人勾串證言或湮滅證據可能性,已相形減低,2人尚無羈押必要。

北院審酌本案情節嚴重性、2人造成法益損害程度、取得犯罪所得金額等犯罪情節等,諭知黃男以新台幣120萬元交保、林男80萬元交保。又為杜絕2人於本案偵查、審理期間有勾串證言或湮滅證據之虞,於本案判決確定前,2人均不得與本案被告、證人或任何公司人員聯繫。

檢調調查,印尼知名紙業集團於民國101年間訂定禁賣原紙策略,要求在台灣的子公司只能在委託代工廠製作衛生紙時提供原紙作為原料,並以原紙重量作為獎金標準,但不得單純販售原紙。

時任總經理的黃男及林姓、蘇姓、任姓主管,為詐取業績獎金,涉嫌與代工廠合謀,佯裝代工廠欲代工生產衛生紙後買回,藉不實的衛生紙訂單取得原紙,但事實上代工廠並未代工,只是為了低價取得原紙,帳面上由代工廠買下衛生紙的金額也低於紙業公司提供的原紙成本,造成紙業公司損失。

檢調統計,101年至106年間,黃男等人詐得業績獎金290萬元,讓公司損失2億6000萬元。另外,蘇姓、黃姓主管涉嫌違反與公司簽訂的保密等協議,私下成立公司卻使用原公司及代工廠資源,造成公司1億5000萬元損失,涉嫌詐欺、背信等罪。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6路搜索,並約談黃男等多名被告,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黃男及林男,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張銘坤)1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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