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被告 新竹地院:未付工程款案待司法判決
2020/12/29 15:49(12/29 16: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9日電)新竹地方法院5年前新建辦公大樓啟用,驗收時法院認為有瑕疵要求補強,承包商認為補強工程衍生5000萬元工程款,法院應支付卻遲未付款而提告,法院今天表示,將待司法判決。
登山營造指控,當年驗收時,因主驗官「就是要一個無異音的牆面」的主觀想法,而雙方對驗收方式意見僵持不下,最後登山營造接受,以低壓灌注「環氧樹脂」補強牆體的工法處理,進而衍生出新台幣5000多萬元工程款,但至今新竹地院仍不肯支付。
新竹地方法院今天發聲明指出,登山營造公司起訴請求新竹地院依雙方承攬契約給付追加報酬,不過,院方認為,這是因登山公司並未依約履行,而給付中有諸多瑕疵,而非工程有追加。
新竹地方法院表示,有關登山公司給付瑕疵部分,也有相關鑑定報告可證,全案經過公共工程委員會仲裁後,結論建議院方只需再給付2萬餘元,而非登山公司主張的5000多萬元。
新竹地方法院指出,若登山公司有依雙方契約確實承攬而無瑕疵,登山公司又豈能再灌入多達數千萬元的環氧樹脂,以填滿空隙處的追加款?此案相關民事事件已受理中,院方靜待司法判決。(編輯:李錫璋)1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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