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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嫌被求處死刑 長榮女大生母親:要看法官判決

2020/12/25 18:29(12/25 19: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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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孫天美吉隆坡25日專電)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遭28歲梁姓凶嫌擄走性侵殺害,橋頭地檢署今天對梁嫌求處死刑。女大生母親表示,現在講什麼都言之過早,還要看法官如何判決。

對於檢方起訴,女大生母親不願多做評論,僅透過手機簡訊回覆中央社:「這個是檢控官的要求,最重要的當然是要看法官下判。現在重點就看台灣的司法,講什麼都言之過早。」

女大生家屬及律師已於11月在馬來西亞砂拉越召開記者會表示,已委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於11月2日提出訴訟,包括死亡民事訴訟、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

檢方起訴書指出,梁嫌10月28日晚間8時50分在台鐵沙崙線高架橋下方,隨機對馬籍女大生犯下性侵及強盜殺人犯行,之後更搶奪被害人手機和一張ICASH卡片,陸續前往超商消費及持手機抵充加油費用。梁嫌在以繩索勒頸和悶壓馬籍女大生口鼻致死後,10月29日將女大生棄屍在大崗山邊坡。

橋頭地檢署說明,梁嫌犯行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參編第6條第2項中「最嚴重的犯罪」(強制性交故意殺人、強盜殺人罪嫌)。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評估,梁嫌性侵再犯可能性屬高風險。檢方據所有證據認定梁嫌沒有矯正或監獄教化可能,有永久隔離社會必要,向橋頭地方法院求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編輯:林憬屏)1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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