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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涉詐領助理費 遭桃檢起訴

2020/12/2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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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4日電)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舒翠玲與擔任她辦公室主任的丈夫張曉帆,涉詐領助理費約980萬元。桃園地檢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2人,及擔任人頭的林姓及陳姓友人。

舒翠玲曾擔任桃園縣議會第14、15、16、17屆議員,以及改制後桃園市議會第1、2屆議員,任期可至民國111年12月25日,為桃園市現任的6連霸議員。

桃園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舒翠玲和張曉帆從100年1月起至今年2月,以舒翠玲患有思覺失調症的舒姓哥哥、中風的郭姓母親、林姓友人,和在市場賣水果的陳姓友人,擔任公費助理人頭,向桃園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薪資。

張曉帆從人頭助理帳戶內提領詐取來的費用後,每月還會給予陳姓友人新台幣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人頭擔任費,9年來總計向桃園縣、桃園市議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980萬3037元。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淑蓉偵查,認為舒翠玲、張曉帆、林姓及陳姓友人犯罪事證明確,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舒翠玲、張曉帆,另依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林姓及陳姓友人,並建請法院沒收舒翠玲、張曉帆犯罪所得。(編輯:李錫璋)1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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