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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歸籠加碼賞 劉柏良:4類高再犯對象加強查緝

2020/12/23 14:00(12/23 14: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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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3日電)高雄市警察局12月起加碼獎勵查緝通緝犯,遭媒體解讀是為市長陳其邁拚施政滿意度。警察局長劉柏良說明,這是考量搶奪等4類通緝犯為高再犯對象,因此年終執行專案加強查緝。

對於查緝通緝犯「加碼」獎勵,劉柏良今天出席市議會閉幕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歲末年終,治安評估認為強盜、搶奪、竊盜、詐欺等4類的通緝犯屬高再犯對象,因此年底規劃專案加強查緝。12月1日到23日已查緝70名這4類對象,主要目的是在於預防。

媒體質疑這項專案為何只到年終?劉柏良說明,查緝通緝犯是警方本來就有在做的業務;12月總共到案224名,其中70名符合這4類高再犯對象者。

蘋果日報今天報導,高雄市年終拚治安,也拚「邁邁」滿意度。高市警方加碼抓通緝犯的獎勵,只要是強盜或搶奪通緝犯,逮到可記5支嘉獎。這項專案自12月1 日開跑,一開跑就有2名搶奪犯回籠,相較1到11月僅查獲5名搶奪犯,可謂「重獎之下有勇夫」,這項專案將持續到年底,為期1個月。

報導也指出,劉柏良出奇招,主要是對治安較有影響的強盜、搶奪、竊盜及詐欺等4大類型,提高一半以上獎勵額度。其中,查獲強盜、搶奪通緝犯,嘉獎從原本的3支提高為5支;竊盜通緝犯從2支提高為3支;詐欺通緝犯由1支提高為2支。(編輯:孫承武)1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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