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海外零息債券等違法 國寶總裁朱國榮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北檢偵辦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人涉海外零息債券違法案,今天偵結,依違反保險法等罪嫌起訴10人。檢方指控本案涉三項犯罪事實,不法所得逾新台幣3億元,建請法院追繳沒收。
全案緣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國寶人壽董事長曾慶豐等人涉嫌違反保險法案時,懷疑國寶人壽於民國98 年間處理一筆債券時涉及違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北檢去年12月底約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人說明後,諭令朱國榮新台幣1500萬元交保。
檢方持續調查,全案今天偵結,依違反保險法等罪嫌起訴朱國榮、前國寶人壽董事長葉佳瑛等10人,本案涉三項犯罪事實,不法所得分別為新台幣1億多元、30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近8900萬元)、新台幣1億5000萬元,總計逾新台幣3億元,建請法院追繳沒收。
起訴指出,朱國榮為國寶人壽實際經營者,打算投資海外零息債券,指示投資部洪姓副總經理向外洽談,進而找上潘姓女子;潘女成立境外紙上BPCSA公司,做為國寶與海外零息債券發行金融機構之間的仲介者,再提報4檔海外零息債券(價格遠高於直接向發行金融機構購買價)給國寶人壽,由時任董事長鮑正鋼等人核定此投資案,使國寶人壽有新台幣1億多元損害。
檢方表示,因國寶人壽於101年仍持續虧損,金管會要求須增資新台幣3億元以改善體質,否則將依法接管,朱國榮及時任國寶人壽董事長葉佳瑛擔心,若被接管,過去龐大投資將化為烏有,打算經由國寶人壽公司購買所謂重新包裝債券過程,從中掏空國寶人壽資金入己,再將款項做為增資使用。
檢方指出,朱國榮等人指示潘女以境外紙上公司名義將海外銀行發行債券,重新包裝成金融商品後,銷售給國寶人壽,不法獲利為3000萬美元,其中1200萬美元流向葉佳瑛,他以境外紙上公司存款設定質權作為擔保,進而向瑞士銀行申請貸款新台幣3億元獲准,轉匯至國寶人壽,使國寶人壽完成新台幣3億元現金增資並繳款。
此外,檢方查出,朱國榮明知美商GSI公司無任何信用評等可言,且未經金管會許可從事證券業務,竟以國寶人壽款項向GSI公司購買金融商品(總價近新台幣4 億元),從中向GSI獲取高額顯不相當的新台幣1.5億元回扣,再透過香港帳戶藏錢。(編輯:張銘坤)1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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