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告台中單元13重劃會決議不成立 勝訴定讞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7日電)台中市單元13新興重劃區多名地主,認為重劃會成立過程不合法提告,107年底二審逆轉改判重劃會決議不成立,重劃會上訴,日前經最高法院判決重劃會敗訴定讞,台中市府要求重劃會暫緩作業。
台中市單元13新興自辦市地重劃區位屬北區與北屯區,面積約102.5公頃,地主人數約1500人,分別於民國100年3月及7月核定重劃計畫書及成立重劃會。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今天表示,重劃區於100年6月召開會員大會審議3議案,分別為審議重劃會章程、追認重劃計畫書及選舉理、監事等。
但多名地主認為重劃會決議不成立提告,台中地院一審判重劃會勝訴,經地主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其中選舉理監事議案,107年11月改判重劃會決議不成立,經重劃會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本月判決上訴駁回。
地政局說明,重劃會與地主間有民事訴訟,判決確定前仍應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相關規定辦理重劃作業。重劃會去年3月召開會員大會,審議追認理、監事選舉結果,會議經區內會員人數及面積過半審議通過。
地政局表示,對於最高法院民事判決結果,將待取得判決書並了解內容後,請重劃區重劃會說明目前區內辦理狀況,同時與法制單位研議後續相關處理方式。
地政局強調,在尚未研議確定處理方式前,將要求重劃會暫緩區內所有重劃作業,以維地主權益。
台中市單元13新興重劃區重劃會理事長湯明厚表示,台中高分院當時二審判決重劃會選舉理、監事無效,重劃會去年3月重新投票,也獲得大部分地主同意重劃,並將結果報市府地政局通過,目前工程已在進行、補償費也已發放,現在卻要求暫緩,他認為不適當,但也只能待市府後續裁定。
台中市單元13新興重劃區自救會林姓顧問說,目前自救會已針對去年3月重劃會召開的會議決議提告無效,另針對撤銷重劃會提出告訴,目前都在台中地院審理中,重劃區內已有40多棟房屋遭拆,未來也會聯合地主提告損害賠償。(編輯:卞金峰)1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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