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持有操作槍未申報 面臨最高20萬元罰鍰
2020/12/10 18:30(12/10 19: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警政署今天表示,持有操作槍申報期限至11日截止,若逾期,將面臨最高新台幣20萬元罰鍰,呼籲持有操作槍的民眾,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警局申報持有或自願報銷。
警政署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為防堵非法改造槍來源,「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今年6月10日修正公布施行,把市面常見易改造的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
警政署表示,操作槍是指槍機不具撞針未貫通、槍管內有阻鐵、可裝填子彈,槍枝外觀類似實際槍械。
警政署指出,持有操作槍的民眾從6月12日至12月11日,持操作槍、身分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的警局申報持有或自願繳銷,則免受罰。
警政署表示,12日之後,若未報備持有操作槍,可依修正後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最高處20萬元罰鍰。警政署指出,近期透過積極宣導,民眾持續配合申報,經統計,一週內已申報操作槍已增加310枝,約占先前總申報枝數3成。(編輯:方沛清)1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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