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警政署:持有操作槍未申報 面臨最高20萬元罰鍰

2020/12/10 18:30(12/10 19:4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警政署今天表示,持有操作槍申報期限至11日截止,若逾期,將面臨最高新台幣20萬元罰鍰,呼籲持有操作槍的民眾,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警局申報持有或自願報銷。

警政署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為防堵非法改造槍來源,「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今年6月10日修正公布施行,把市面常見易改造的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

警政署表示,操作槍是指槍機不具撞針未貫通、槍管內有阻鐵、可裝填子彈,槍枝外觀類似實際槍械。

警政署指出,持有操作槍的民眾從6月12日至12月11日,持操作槍、身分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的警局申報持有或自願繳銷,則免受罰。

警政署表示,12日之後,若未報備持有操作槍,可依修正後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最高處20萬元罰鍰。警政署指出,近期透過積極宣導,民眾持續配合申報,經統計,一週內已申報操作槍已增加310枝,約占先前總申報枝數3成。(編輯:方沛清)109121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