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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就醫未上銬脫逃 刑事局:作法有疏漏

2020/12/10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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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新竹縣1名籍姓通緝犯昨天下午在警方戒護赴醫院就醫,過程中未上手銬,在友人協助趁機脫逃成功。刑事局官警今天指出,依押解人犯作業程序,警方執行押解任務的作法有疏漏。

新竹縣竹北警分局長王立德今天在記者會表示,已掌握4名共犯、3部作案車輛,正積極查捕;籍姓通緝犯昨天下午在戒護過程時,稱心臟不舒服,警方戒護到醫院就診,過程中因嫌犯需要打針,解開手銬、僅上腳鐐。

對此,刑事局官警指出,警方是依押解人犯作業程序執行任務,規定要求每1名嫌犯至少要有2名員警解送,嫌犯必須上手銬或腳鐐;押解過程中,由1名員警開車、另1名員警坐後座,並坐在嫌犯旁,嫌犯需被銬在警車內架環。

刑事局官警表示,押解人犯過程不適合有嫌犯的友人探視,因會導致安全性降低;依押解人犯作業程序,新竹警方作法有疏漏且不合宜。

刑事局官警說,若因嫌犯就醫過程需要打針,必須解開手銬,押解嫌犯的員警除要提高警戒外,嫌犯打針後,也應立即上手銬。(編輯:張銘坤)1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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