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模擬法庭審公司殺人案 總經理獲選國民法官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9日電)士林地方法院昨天起一連三天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依法選任6名國民法官,職業包括捷運公司人員、公司總經理等,以離職員工殺害主管為模擬案件,將於明天做出判決。
立法院今年7月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年滿23歲的民眾有機會獲選為國民法官,與法官共同審判特定刑事案件,並一起決定被告有罪與否及刑期。預計民國112年1月1日上路。
士院今天提供的新聞稿指出,為使審、檢、辯熟悉國民法官新制及累積操作經驗,昨天起連續3天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實際運作「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檢辯互為證據一次性開示」等新制。
士院表示,檢方挑選的模擬案例,是員工不滿主管給予過量工作而心生不滿,離職後偽造員工識別證,混入公司殺害主管的殺人未遂案,但員工只坦承傷害、否認殺人,並主張案發時受精神病症影響,應依法減刑。
士院指出,模擬法庭為求擬真,讓國民法官擁有如同真正審案的感受,檢察官參考實際案件中被告使用的刀具,製作仿品供法院提示調查證據;法院也邀請實際案件中的鑑定人即亞東紀念醫院精神專科醫師鄭懿之到庭,接受檢辯交互詰問及法官、國民法官的訊問。
士院另指出,本次模擬法庭的國民法官選任均依國民法官法規定進行,寄出107份通知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資格與意願調查表」,回收83份,計有49名候選國民法官到庭參與選任,最後選出6名國民法官及4名備位國民法官。
新聞稿提到,6名國民法官有2名女性,職業部分有資訊業、會計、家管、捷運公司人員、公司總經理,年齡為20歲至50歲間;4名備位國民法官則有副機長、教會人員、會計與行銷人員。
士院表示,本次模擬法庭由刑事第七庭蔡明宏審判長擔任審判長,李昭然法官擔任受命法官,陳孟皇法官擔任陪席法官,今天將進行審理程序調查證據,明天進行法律及科刑的辯論及評議,並於下午宣判及座談交流。(編輯:張銘坤)10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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