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執行長廁所裝針孔偷拍女同事 法院判10個月
2020/11/26 14:47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6日電)曾擔任公司執行長的黃男去年涉嫌在公司女廁裝設針孔鏡頭偷窺女員工,也在台中市2間知名百貨公司裝針孔偷拍,彰化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在彰化一間傳產公司擔任執行長的黃男,去年6月涉嫌在公司女廁裝設針孔鏡頭,偷拍公司女同事上廁所,等到下班後再把攝影機拆下來,將記憶卡內的影像檔案儲存到電腦硬碟,共有14名女員工被偷拍。
公司員工打掃廁所時,發現馬桶坐墊有異常,仔細檢查後找到黏在馬桶坐墊上的針孔攝影機報警處理;黃男得知公司員工報警,將其餘的針孔攝影機、硬碟以及記憶卡從公司3樓的男廁窗戶丟出去,掉在公司工廠屋頂,員工發現後將攝影機等物品交給檢警,檢警循線查出黃男涉有重嫌。
除了偷拍公司女同事上廁所外,檢警也在黃男的硬碟中發現, 黃男也涉嫌在台中市2間知名百貨公司的廁所裝設針孔鏡頭偷拍,檢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訴黃男,而案發後黃男已離職。
判決書指出,黃男未能尊重他人隱私權,為滿足其個人偷窺慾望,竊錄女同事等人如廁的過程及身體私密部位,侵害隱私權,且案發後又將犯罪工具丟置在2樓男廁外之鐵皮屋頂,企圖湮滅罪證,惡性非輕,不過考量到黃男坦承犯行,並已與告訴人等達成調解,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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