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大城鄉長鄉代會主席向風電包商索賄 同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6日電)彰化大城鄉長蔡鴻喜及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等人涉嫌向施作太陽能輸電系統管路的廠商恐嚇施壓索取賄款,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今天偵結,依貪污等罪將蔡鴻喜、王宏銘等7人起訴。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公布的新聞稿,去年1月到5月,朕豐公司在彰化大城鄉農地施作太陽能輸電系統管路工程,鄉民抗議管路會經過公墓;大城鄉長蔡鴻喜透過大城鄉調解委員會主席黃碧枝,以解決民眾抗爭才能核發道路挖掘許可證為由,向朕豐公司黃姓業者索賄,黃男交付新台幣350萬元順利取得路權完工。
檢方另查出,在民國107年8月到109年3月間,大城鄉民代表會主席王宏銘,得知大城鄉除有朕豐公司要施作太陽能輸電系統管路工程,還有另一間星能公司負責施作台電公司離岸風場風力發電陸域輸電系統管排工程,2家公司都需要向鄉公所申請道路挖掘許可才能施工。
王男先派出黑道分子劉男恐嚇黃姓業者,暗示如不交付地方回饋金,將煽動民眾前往抗爭,黃姓業者心生恐懼,被迫付350萬元給王男,王男收到錢後食髓知味,又派出一名男子恐嚇黃姓業者,黃姓業者又交付60萬元給王男。
除了黃姓業者外,負責施作台電離岸風電陸域輸電系統的星能公司也遭到王男恐嚇,王男和另名張男利用和星能公司主管餐敘的機會,向葉姓總經理暗示需支付協商回饋金,不然會有人前往工地抗爭,葉姓總經理擔心危及人員及機具安全,於是支付750萬元給王男、張男。
葉姓總經理付錢後,一名彰化芳苑鄉的洪男得知此事,也恐嚇葉姓總經理如不付750萬元,也要動員芳苑鄉的民眾前往抗議,沒想到業者付錢後引發王男、張男不滿,由張男帶領民眾前往業者位於大城、芳苑鄉交界的工地丟擲石塊抗議,星能公司最後被迫拿出500萬元給王男、張男以及洪男瓜分。
檢方指出,蔡鴻喜和黃碧枝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王宏銘和張男、洪男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蔡鴻喜等7名被告都被檢察官提起公訴。(編輯:陳俊碩)1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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