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2男子虐貓致死 違動保法各判刑6個月
2020/11/4 17:02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4日電)男子彭瑋傑與儲昭宇日前認養幼貓,再用殘忍手段將貓虐死,還將施虐過程錄影,新竹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依動保法判彭瑋傑與儲昭宇各6個月徒刑,分別併科罰金25萬、20萬元。
判決書指出,彭瑋傑從去年6月起,陸續把領養、拾獲的貓,從高處重摔數次,還把過程錄影、拍照。若有貓沒被摔死,彭瑋傑還將重傷的貓送醫搶救,再帶回家繼續施虐,也曾在貓的傷口灑鹽。
彭瑋傑與儲昭宇基於傷害動物致死犯意聯絡,也曾在新竹市撿到一隻灰色流浪貓,用機車大鎖敲打貓,貓因重傷死亡後,再將貓屍扔到橋下。
兩人也曾領養一隻白底土色貓後,以棍子毆打貓的身體5至10分鐘,最後這隻貓不堪毆打跳進馬桶,逐漸抽搐至死。
法官認為,彭瑋傑與儲昭宇明知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仍違反動保法單獨或共同傷害虐待貓致死,判刑6個月,不得緩刑,分別併科罰金新台幣25萬元、20萬元。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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