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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判返還60億元 EFG銀行興訟撤銷敗訴

2020/11/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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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幸福人壽與瑞士EFG銀行簽訂債券代操合約,代操資產約新台幣60億元,因董事長鄧文聰涉掏空公司終止合約。EFG銀行不服仲裁判須返還資產興訟請求撤銷,二審今天仍判銀行敗訴。

瑞士盈豐銀行(EFG)起訴時指出,銀行與幸福人壽簽訂債券代操合約,幸福人壽將資產1億9384萬8116美元(約折合新台幣60億元)交由銀行代為管理、投資,並代操申購SFIP基金,設定質權予EFG銀行,作為Surewin公司向其貸款之擔保,後來Surewin公司貸得的資金被移轉到鄧文聰控制的公司,導致幸福人壽受有損害。

起訴指出,幸福人壽後來終止債券代操合約,並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付仲裁,經仲裁協會作成仲裁判斷,判EFG銀行應返還1億9384萬8116美元。

EFG銀行不服仲裁判斷,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撤銷仲裁判斷。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駁回請求。

EFG銀行不服提起上訴,主張仲裁程序均未經合法代理,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今天認定,幸福人壽雖於民國105年8月12日經金融管理委員會接管,並被勒令停業清理,但幸福人壽於105年12月30日即由金管會指定的法定代理人即清理人安定基金向仲裁庭聲明承受仲裁,相關代理權已經追認且溯及補正,即已合法代理。

二審認為,EFG銀行起訴請求主張無理由,原審判決駁回並無違誤,今天仍判EFG銀行敗訴,還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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