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情差撕紙鈔12.6萬 法院判罰13.5萬元
2020/11/2 11:36(2022/5/20 11: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邱姓男子今年5月間因心情不好在台北市旅社內撕毀千元鈔、百元鈔合計新台幣12萬6000元。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判邱男罰金13萬5000元,已損毀紙鈔均沒收。
判決指出,邱男於5月3日上午在台北市某旅社房間內,因為找工作、租屋不順、心情不佳,竟撕毀125張千元鈔、10張百元鈔,並將破碎的百元鈔撒落在房間地板上,撕毀的千元鈔則拋撒外面道路上。大樓管理員發現後,將紙鈔碎片拾起並報警處理。
邱男於警詢及偵訊時均坦承犯行,撕毀的鈔票送調查局鑑定後均為真鈔。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起訴邱男,並聲請簡易判決。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毀損幣券罪判決邱男處罰金13萬5000元,得易服勞役,已損毀紙鈔均沒收。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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