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行老闆假車禍假失竊詐保 得手4000萬元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洪學廣台北22日電)在高雄市開設高級轎車租車行的王姓男子涉以假車禍、假失竊等方式向保險公司詐領汽車理賠金,從民國107年初至今,詐保新台幣4000萬元。刑事局獲報逮王男等22人送辦。
刑事局偵二大隊副大隊長李明道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今年初接獲情資,有犯罪集團涉嫌從事多起詐領汽車保險理賠金案,調保險公司、監理所等資料,發現集團主嫌是在高雄市開租車行的30歲王姓男子。
警方查出,王姓男子在高雄市開租賃車行,車行都是高級名貴車輛,王男卻涉以假車禍、假失竊等手法詐領車禍保險理賠金,從107年至今,得手70輛汽車的理賠金,詐保金額約4000萬元。
警方表示,王姓男子先低價收購發生事故進口或名貴車,再透過自己經營車行偽造汽車買賣契約書,刻意製造車輛以高價售出,實際購車車主皆為人頭戶。
警方指出,王姓男子使用犯罪手法,包含教唆旗下成員開車隨機衝撞停放路旁的車輛、製造假車禍刻意讓汽車掉入魚塭、謊報高級轎車失竊等。王男會把受損車輛,送至46歲許姓男子在台北市開設修車廠,許男再謊報修車價格,實則未修理或直接報廢車輛。
警方發現,去年12月間,在墾丁發生一起開BMW轎車的女子撞上停放在路旁5輛轎車,經查,此案是王姓男子教唆成員先開車衝撞路旁車輛,再叫女子扛責,5輛受損轎車有2輛是王男租車行的汽車。
警方表示,去年12月間,高雄市一名賓利車主報案車子失竊,嫌犯事後遭逮,經查,犯嫌與王姓男子實為相互認識。
刑事局掌握線索,日前赴王姓男子等人住處及公司搜索,當場逮捕王男等22人,起出汽車保險合約書、人頭車主證件、現金276萬餘元。王男等人到案後坦承涉案。
刑事局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把王姓男子等22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王男等8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且有逃亡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定王男等6人羈押禁見,其餘人士則各以1萬5000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或請回。(編輯:李亨山)1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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