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18歲男無照酒駕自撞 公共危險罪送辦
2020/10/19 09:40(10/19 10: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9日電)三重區今天上午6時20分傳車禍,18歲男子開車自撞人行道,由於撞擊力道猛烈,肇事車的車頭幾乎全毀,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駕駛滿身酒味且無照駕駛,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三重警方表示,這名劉姓男子今天上午開車從五華街左轉進溪尾街時,不知何故,竟失控撞進路口一間烤鴨店前人行道。巨大撞擊聲把附近民眾嚇醒並查看,發現這輛黑色轎車卡在餃子攤前燈桿與柱子,車頭幾乎全毀。
警方表示,員警獲報到場處理時發現車上駕駛精神似乎有些恍惚,傷勢無大礙,但由於全身散發酒味,於是將劉男送醫並進行酒測確認酒駕,除依無照駕駛違規開罰外,也將劉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編輯:張銘坤)1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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