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社會恐有風險 弒母斷頭案犯嫌羈押3個月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梁姓男子涉嫌砍下母親頭顱從12樓拋下,二審改判無罪。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梁男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回歸社會恐有風險,今天裁定自13日起羈押3個月。
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梁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之罪,亦經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有相當理由認定梁男有逃亡之虞。
合議庭並審酌,梁男有施用毒品與飲酒的習慣,吸毒後精神狀態深受影響,若回歸社會恐有風險,因此裁定羈押。
更一審今天召開訊問庭,決定是否羈押梁男;檢方主張,梁姓男子吸毒導致辨識力、控制力降低,屬於自行招致的行為,不應不罰或減輕其刑;且梁男弒母泯滅人性,應處死刑。
至於是否應羈押梁男,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當庭表示,依桃園市衛生局9月間的專家會議結論,梁男目前並無精神病症狀,但有施用毒品與飲酒習慣,若重回社區恐有風險。
梁男辯護律師則表示,梁男案發前與母親、家人相處和睦,並無毒品成癮,且梁男胞姊均曾到監獄探視梁男,顯見未放棄梁男,應可以具保、責付等方式取代羈押。
因另案在監服刑的梁姓男子今天由法警押解出庭,低頭未回應媒體發問;庭訊時,梁男面對訊問僅簡要回答,對檢察官上訴沒有意見,並表示目前身體、精神狀況都良好;合議庭休庭10分鐘評議是否羈押時,梁男則端坐閉目。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羈押。
全案起於,桃園市梁姓男子涉嫌於民國107年10月18日持開山刀猛砍母親37刀致死,並切下頭顱往樓下丟,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梁男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8月20日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政府衛生局;梁男隨後因另案發監執行,預計10月13日出監。
高檢署主張二審判決有諸多違背法令之處,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分案11天後,撤銷二審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編輯:李錫璋)1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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