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酒駕害死騎士 男子二審判8年8月
2020/10/6 16:38(10/6 17: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多次酒駕遭到吊銷駕照的鄧姓男子,被控去年4月間酒後駕車撞倒路旁鐵絲圍欄,後方騎士閃避不及撞上,送醫後死亡,鄧男肇事後逃逸。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鄧男8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桃園鄧男民國98年間酒駕遭判罰金新台幣5萬元;去年初再犯酒駕,遭判2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5000元確定,並於去年2月間執行完畢,駕照一併遭到吊銷;事隔2個月,鄧男於去年4月犯下這起酒駕致人於死案件。
判決指出,鄧男去年4月23日飲酒後,駕駛賓士車行經桃園市蘆竹區八德一路、由林口往南崁路段時,高速衝入對向車道,把路旁整排的鐵絲圍欄撞倒,衝入路邊草叢中;剛好1名楊姓騎士路過,閃避不及,撞上傾倒鐵絲圍欄而人車倒地,鄧男肇事後棄車逃離現場,楊姓騎士則身受重傷,送醫後死亡。
全案經檢方起訴,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鄧男8年8月徒刑,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鄧男酒駕致被害人死亡,肇事後還逃逸,犯後一再飾詞卸責狡辯,沒有悔悟,態度惡劣,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造成被害人家屬喪親、天人永隔的巨大痛苦,犯行構成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及肇事逃避罪,應執行8年8月徒刑,還可上訴。(編輯:陳仁華/李亨山)10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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