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冒充大姐姐誘兒童拍猥褻影片 台南地院裁定續押
2020/10/6 12:32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6日電)疑有戀童癖的賴姓男子,涉嫌在網路以「大姐姐」身分誘騙兒少拍攝猥褻影片或相片,7月被逮收押,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今天移審台南地方法院,地院裁定續押未禁見。
南檢今天指出,有毒品前科的29歲賴男,3月因涉及毒品案遭搜索,檢警扣得賴男手機後竟發現有兒童猥褻影片,持續深入追查,才查出賴男早於106年起就涉嫌犯下誘騙兒童拍攝猥褻影片或相片。
檢警調查,106年11月中旬,賴男受託為朋友照顧當時年僅6歲的女兒,兩人獨處時,賴男對女童猥褻,且以手機拍攝,同年11月下旬,賴男再拍攝女童裸露下體影片。
賴男食髓知味,108年1月27日至109年3月25日間,透過網路或手機遊戲「第五人格」結識兒童、少年後,持以通訊軟體LINE暱稱「小猪猪佩騎」或佯裝「大姐姐」身分聯繫,並以「6次視訊送紫皮、8次視訊送金皮、10次視訊送禮包」(金皮、紫皮等都是手機遊戲點數商品),誘騙兒少拍攝裸露胸部或下體的影片或相片。
賴男有時也利用視訊,要求兒少裸露胸部、下體或自慰,若兒少不願繼續或拒絕時,就威脅對方不送手機遊戲點數商品,或要將視訊影片傳給對方雙親、同學,甚至要到學校找人。賴男受害對象有10人,多在9歲至13歲。
賴男7月被逮,南檢聲押獲准,延押1次後,南檢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偵結起訴,今天移審台南地院,法官裁定續押未禁見。(編輯:謝雅竹)10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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