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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弒母斷頭發回更審 高院古瑞君中籤為受命法官

2020/9/3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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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梁姓男子涉嫌砍下母親頭顱從12樓拋下,二審逆轉獲判無罪,高檢署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昨天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分案,古瑞君中籤為受命法官。

全案起於,桃園市梁姓男子涉嫌於民國107年10月18日持開山刀猛砍母親37刀致死,並切下頭顱往樓下丟,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梁男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8月20日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政府衛生局;梁男隨後因另案發監執行,預計10月13日出監。

台灣高等檢察署本月9日主張二審判決有諸多違背法令之處,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8日完成分案,昨天認定為二審判決有4大違誤,撤銷二審無罪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高檢署昨天得知後表示,將建請高院儘速分案審理並羈押梁男。

高院今天表示,下午收受卷證,依電腦分案,分案結果由良股的古瑞君中籤為受命法官,與審判長劉興浪、陪席法官林怡秀組成更一審合議庭。(編輯:李亨山)1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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