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聲請法官迴避 北高行共駁回3件
2020/9/30 15:0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黨產會聲請法官迴避審理案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分案10多件,今天就法官陳心弘承審「中投、欣裕台股權移轉國有案」部分,裁定駁回,可抗告。至今累計駁回3件。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8月28日做出釋字第793條解釋,宣告受理解釋的黨產條例條文合憲。聲請釋憲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辦庭當天晚間即表示,大法官會議已做出解釋,法官即應受拘束而依解釋裁判。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為,當初聲請釋憲的北高行法官鍾啟煒、李君豪、陳金圍、畢乃俊、陳心弘、林麗真、林淑婷7人,對黨產會組成、追討黨產等均表達反對立場,客觀上勘認續行審判有偏頗疑慮,9月初聲請迴避相關不當黨產案件的審判。
北高行收到聲請狀,分案由被聲請迴避7名法官以外的合議庭審理,今天就法官陳心弘承審的105年度訴字第1758號「中投、欣裕台股權移轉國有案」部分做出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北高行裁定指出,法官聲請法律違憲審查,是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創設的制度,法官依循制度聲請憲法解釋,不能認為有偏頗之虞;法官聲請法律違憲審查,是客觀程序,不是主觀訴訟;黨產會主張陳心弘有偏頗之虞的釋明並不充分,不符合聲請迴避的要件。
此外,黨產會聲請法官迴避案件,北高行共分案10多件,24日就法官鍾啟煒、李君豪承審的「中投、欣裕台為附隨組織案」部分駁回,29日就法官陳心弘承審的「中廣為附隨組織暨移轉及追徵案」部分駁回,再加上今天就法官陳心弘承審「中投、欣裕台股權移轉國有案」部分駁回,累計已駁回3件。(編輯:李亨山)1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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