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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狠夫殺妻分屍案 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2020/9/30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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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69歲陳姓男子被控因故殺害分屍簡姓妻子,一審遭判死刑,經上訴,二審今天改判陳男無期徒刑。可上訴。

二審合議庭審判長宣判指出,原判決撤銷,改判無期徒刑,改判理由稍後公布。可上訴。

陳姓男子日前表示,不願遭提訊到庭聆判,因此未到庭;二審開庭期間,陳男否認以鐵鎚、菜刀殺妻,以及將妻子分屍七大塊,強調是「木頭阿姨」殺害妻子並分屍。

二審辯論庭時,公訴檢察官指出,陳男否認殺人分屍,還虛構「木頭阿姨」脫卸罪責,精神狀況與常人無異,應負完全刑事責任;行為時兇殘無情,犯後沒有心痛懊悔,其子7日庭訊時稱父殺母,為人子心情悲痛萬分,請求處以極刑。

辯護人則說,陳男最大打擊是與簡女離婚,情緒孤獨低落赴診所看診,遭診斷有憂鬱症傾向,至今10多年,且長期飲酒,案發時應可適用刑法19條第2項,因病及酒精使其辨識行為能力減低,減輕其刑。

全案緣於陳男被控與簡女曾於1987年結婚,育有1子1女,雙方在2016年離婚後,卻又於2017年8月登記結婚但未同住,陳男認為,簡女在離婚時曾答應給予一半財產,但因遲遲沒有履行,而對妻子心生不滿。

2018年5月25日上午10時許,陳男打電話要求簡女到他的住處,2人因離婚財產分配發生爭執,陳男盛怒下持刀殺人,再將遺體以料理刀、鐵鎚,肢解成7大塊裝袋,灑上石灰粉防臭,臟器則裝袋冰冷凍。

最後因2人的女兒找不到母親,前往陳男住處查覺有異,提著袋子前往派出所報案,袋子打開看到是簡女的頭顱,整起案件才曝光。一審依殺人罪判陳男死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編輯:李亨山)1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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