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V疫苗救濟興訟 國內第二例痛痛女孩敗訴
2020/9/10 16:16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國內「痛痛女孩」第二例、女學生Sharon施打HPV疫苗後出現身體疼痛,向衛福部申請受害救濟被駁興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女學生敗訴,駁回請求,可上訴。
全案緣於,北部地區的國中女學生Sharon(化名),民國106年11月22日在學校接種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第2劑,5日後出現身體多處疼痛、發炎、關節腫脹等症狀,經診斷為幼年型關節炎。
Sharon及家屬檢具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衛福部申請救濟。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認為,疫苗活化時間是7日至60日,5日時尚未活化,判定症狀與疫苗無關,決議不予救濟。Sharon及家屬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並酌給補償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判Sharon及家屬敗訴,尚未公布判決理由,全案可上訴。
此外,國內「痛痛女孩」第一例的女學生Bella(化名)於105年9月30日在學校接種HPV疫苗第2劑後,同年10月起陸續出現雙膝痛、雙肩痛、雙手肘內側彎曲痛等症狀,疑似接種疫苗誘發幼年型關節炎,後來向衛福部申請受害救濟遭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4月認定受害救濟為社會補償,因果關係應從寬認定,衛福部應核准補償,判女學生Bella勝訴。本件目前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編輯:張銘坤)1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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