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外遇刺70刀 狠夫涉殺人罪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台中李姓男子懷疑呂姓妻子因外遇提離婚,今年4月間與妻子爭吵後,砍殺妻子共70刀致死,警方到場時,他還持刀自殘未遂,檢方偵辦後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1歲李男與30歲呂女為夫妻,2人育有2子分別為2歲、5歲,李男長期懷疑妻子有外遇,呂女不堪其擾,且認為李男長期忙於工作,忽略家庭生活經營,而有離婚打算,李男則不願離婚,多次挽回不成、疑心加劇。
今年4月29日凌晨1時多,李男上班期間請假返家,再因質疑呂女外遇及提及離婚一事,雙方爭吵後,2人發生肢體打鬥,李男將呂女壓制在地,並以手肘猛力壓制對方頸部,造成鼻孔出血、頸部受有瘀青等傷害。
呂女掙脫後逃往1樓廚房、客廳等處,李男追趕下樓,持水果刀劃傷呂女頸部,再朝胸部、腹部、背部猛刺,部分刀傷貫穿肝臟及肺臟,後因傷重不支倒地,呂女全身受有70處銳器傷,2名幼子目擊父親行凶,不斷大喊「爸爸不要」。
鄰居聽聞呂女呼救後報警處理,員警趕到現場,透過落地窗發現李男行凶,立即破窗入內制止,李男見狀持刀反刺自己腹部及右手腕,警方立即以辣椒水噴灑制止,當場將李男逮捕,呂女送醫仍傷重不治。
檢方囑託彰化基督教醫院為李男精神鑑定,不排除是嫉妒妄想症,案發當時的行為判斷能力,可能受到情緒與精神症狀影響,而有減損的可能。
檢方審酌李男行凶後,萌生後悔欲同歸於盡,持刀刺向自己數刀,且偵訊過程中對案發當天返家、與死者爭執起因及過程均能清楚描述,且應答正常,認定未達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程度,依據證人證詞、驗屍報告及現場證物等證據,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有期徒刑20年。(編輯:張芷瑄)1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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