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農地轉爐石 高市環保局:業者清理責無旁貸
2020/9/8 19:59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8日電)高雄旗山區大林段轉爐石清理案,高市環保局今天說,會嚴格監督業者清理,未儘速清理將廢止清理計畫重罰,且業者後續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也遭駁回,足見應負擔責任。
高雄市旗山區大林段一處滿是水坑的農地被堆置約百萬噸轉爐石級配料,經訴訟及市府審查清運計畫,環保局要求業者依計畫3年內清理完成,並於5月核定清理計畫計畫。不過,業者數月來清理進度粗估只有約440噸,遭環團質疑不符期程,而且也未依規定做好污染防制,在下雨後被發現附近土地滲水被檢出疑遭污染。
環保局今天表示,旗山區大林段轉爐石回填案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環保局依法要求相關業者清理,可見業者應負擔清理責任;且若業者無清理義務,為何提出清理計畫。
環保局說,這處場址因轉爐石錯置、錯用回填農地為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自得命事業、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者、仲介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者、容許或因重大過失致廢棄物遭非法棄置於土地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清除處理。
環保局指出,業者在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上訴字第208、209號刑事判決有罪確定,應負起清理責任確無疑義,業者既為受託清運者,在其他清理義務人完成清理前,仍負有廢棄物清理法清理責任。
環保局表示,會嚴格監督,督促業者儘速清理,否則將廢止清理計畫重罰。(編輯:謝雅竹)10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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