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審判中修復式司法 司法院開會研商
2020/8/18 11:25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司法院今天表示,為建構審判中修復式司法制度,10日召集學、檢、實務工作者開會,就重大矚目案件轉介,與會者說,應委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團體探詢被害人意願,避免二度傷害。
司法院表示,為逐步落實刑事訴訟被害人保護,以及訴訟參與新制關於審判中轉介修復的規定,期能建構以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為核心價值的審判中修復式司法制度,在8月10日召開「刑事審判中轉介修復式司法研商會議」。
這次會議邀請學者、律師、醫師、法官、檢察官、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法扶基金會等從事修復式司法的機關團體代表共同進行討論。
與會成員認為,轉介案件的篩選及評估,攸關轉介品質與成效,應有專人負責,尤於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案件,涉及權力不對等及被害人安全,必須特別注意;重大矚目案件的轉介,應委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團體探詢被害人意願,避免造成二度傷害。
也有成員指出,重點在於使當事人有機會對話,開展關係修復的可能,至能否達成協議,僅為附帶的成果;另少年案件的轉介,須注意其促進者必須接受與少年保護有關的培訓,以能保障少年之健全自我成長。(編輯:張銘坤)1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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