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誆賣慶富公司股票案 更一審輕判董子綺6月
2020/8/11 11:5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藝人徐乃麟女性友人董子綺被控誆稱承造海軍獵雷艦的慶富公司未上巿股票後勢看漲,遊說他人投資購買,詐得300萬元。高院更一審今天依偽造文書罪判董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女子楊強蓉透過董子綺在民國105年5月間向藝人徐乃麟承租豪宅,涉嫌與董女共同經營麻將賭場,董女及楊女被控賭博罪案件,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於7月底,判2女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董女另被控在經營賭場前一個月,105年4月間,向被害人誆稱慶富公司未上市股票後勢看漲,遊說合夥投資購買,經取得同意後,董女盜刻印章並偽造股票買賣合約書,獲得被害人開立面額300萬元的支票作為投資款。董女兌領後即用於償還自身其他債務。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審酌董女自白犯行,陸續還款,且被害人獲分配董女遭強制執行的財產,已受償約200萬元,依偽造文書罪,判董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台幣100萬元追繳沒收。(編輯:張銘坤)1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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