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涉詐領助理費 羈押禁見
2020/8/5 19:17(8/6 08:0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5日電)中國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涉嫌在議員任職時,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檢調搜索與偵訊後,法院今天下午裁准檢方聲請,黃永昌涉違反依貪污治罪條例羈押禁見,黃妻50萬元交保。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是第7選區(土城、樹林、三峽、鶯歌)第3屆市議員,連同其台北縣第16屆縣議員、新北市第1、2屆市議員,共擔任4屆議員任期。
新北市議會第1屆任期是2010年12月25日起,檢調接獲檢舉,黃永昌涉嫌在2009年起,也就是台北縣議員(新北市議會前身)期間,以親友等人頭詐領議員助理費,於是立案展開蒐證與調查。
新北地檢署4日指揮法務部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約談12名被告、人頭助理、證人的住家等處所,帶回相關卷證。
檢方偵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黃永昌、黃永昌的妻子張淑玲。其餘人則分別以新台幣3萬至5萬元交保。至於實際涉嫌詐領的金額,還要進一步詳細調查核對。
法院表示,新北檢針對被告黃永昌、張淑玲聲請羈押案,院方於今天下午開庭訊問後,裁定被告黃永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被告張淑玲裁定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無羈押之必要。被告張淑玲已辦保完畢。
市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都由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不是議員薪資,也非議員個人補貼。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曾涉嫌詐領助理費約新台幣385萬元,今年6月新北檢以貪污等罪起訴,新北地院裁定以50萬元交保。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則涉嫌詐領助理費新台幣1181萬餘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院今年1月開庭,高敏慧以新台幣6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編輯:方沛清)1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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