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涉縱火害阿公灼傷送醫 法院裁定收押
2020/8/3 18:18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3日電)台南市六甲區一處平房式民宅昨天凌晨起火,造成82歲屋主受傷送醫,屋主的孫子李姓男子隨後因涉縱火遭警方逮捕,檢察官訊問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今天下午裁定羈押。
台南市六甲區七甲街巷弄裡一處平房式民宅昨晨起火,原在屋內的屋主夫妻兩人中,女主人及時逃出,但男性屋主一度受困,被消防人員救出時意識不清,但對痛有反應,他雙腳有約18%三度灼傷,由救護車送往柳營奇美醫院治療。
警方查出,屋主的孫子李男因與家人有家庭糾紛,1日晚間與家人發生爭執後,曾揚言將對家人不利;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李男案發前曾開車到加油站買汽油,隨後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昨天清晨在高雄找到李男時,還在他車上發現汽油桶。檢察官訊問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方法院發言人林福來表示,法官審酌李男對於檢察官聲請羈押事實坦承與否的態度,以及相關證人的證言、扣案證物,認定李男犯縱火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李男有滅證及逃亡事實,有羈押必要,裁定被告應予羈押。(編輯:戴光育)1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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