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樹砸死女騎士 新北農業局判賠335萬元
2020/7/31 16:00
(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31日電)新北市25歲游姓女子去年騎車途中,遭路邊護欄一棵突然傾倒樹木重擊頭部致死,游女家屬提告請求國賠;新北地方法院認定農業局有疏失,判賠新台幣335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游女去年6月27日凌晨0時48分許,騎乘機車沿新北市新莊區壽山路,由桃園市往新北市方向行駛時,路邊護欄外側一顆樹木突然倒塌,游女被樹木擊中頭部當場倒地,送醫後仍不治死亡。
游女家屬認為,該土地為新北市政府所有,管理機關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農業局對該路段樹木疏於管理、未加以防範,才導致意外發生、游女死亡,因此提告請求國賠。
新北市農業局則認為,該倒塌樹木並非農業局特意栽種植物,因此不是農業局依法需養護管理職責範圍,該樹木倒塌是因事故發生前4日連續降下大雨,導致樹木因不明原因倒下,純屬偶然天然災害,樹木養護與事故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該樹木生長土地確實由新北市農業局管理,農業局過去也曾因樹木入侵道路,委由新莊區公所定期修剪,可證明農業局對樹木有管理義務。
新北地院法官也調閱事故前4日雨量紀錄,並非每天都達大雨、豪雨標準,中央氣象局也未發佈豪大雨警報,因此難認定下雨和樹木倒塌有關,且農業局有管理、維護國有林木義務,若認為連日降雨而有倒塌危險時,更應即時防範或加以警示用路人,因此認定農業局對此意外有疏失,判賠家屬335萬,可上訴。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本案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再行研議是否上訴。(編輯:方沛清)1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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