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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越南女不成竟殺她男友 拾荒男二審仍判14年

2020/7/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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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男子戴千翔以拾荒維生,因追求越南籍阮女不成,持鐵片刺死阮女的湯姓男友。一審依殺人罪判戴男14年徒刑,戴男否認殺人,提起上訴,二審高院今天仍判他14年徒刑,可上訴。

全案起於,戴千翔在新北市樹林、三峽一帶撿拾回收物變賣維生,2018年間認識阮女後展開追求,天天致電阮女示愛但都被拒絕。

2019年3月25日,戴男與阮女的53歲湯姓同居男友在樹林區偶遇,爭吵之下,戴男持鐵片刺進湯男右胸後逃逸。湯男被路人發現送醫不治,戴男則在案發4天後遭逮。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戴男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戴男仍否認故意殺人,辯稱與被害人不認識,是被害人自行衝過來刺到他手持的鐵片。

承審合議庭依戴男供述、證人證述及監視器畫面、現場照片、法醫研究所解剖暨鑑定報告等證據,認定戴男確有殺人行為。

二審審酌,戴男有妨害自由及恐嚇取財等前科,素行非佳,犯罪後毫無悔意,視人命如草芥,且於偵審過程一再指責阮女及被害人,甚至誣指警方提出的現場監視器造假,企圖卸免罪責。

二審另考量,戴男未表歉意,犯罪後態度惡劣,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並無不當,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罪刑。(編輯:方沛清)1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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