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同性密友遭求償案 陳萬庭須賠逾246萬元
2020/6/30 18:0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 )男子陳萬庭被控殺害劉姓員工,劉姓員工父親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扣除劉父已領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台幣137萬多元,判陳萬庭應賠246萬多元,還可上訴。
男子陳萬庭與劉姓員工同性情誼甚密,不滿對方欲與女友同居,趁兩人投宿汽車旅館時槍殺劉男。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4月底依殺人罪,判陳男14年徒刑,全案上訴三審中。
劉姓父親提告向陳萬庭求償,高院民事庭認定,劉姓父親提出事證,求償包含殯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有理由,合計384萬1065元;經扣除劉姓父親已領取的犯罪被害補償金137萬4271元後,陳萬庭應賠償246萬6794元本息。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906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