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恐嚇持槍射傷警員 檢方聲押獲准
2020/6/29 00:52(6/29 08:05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蕭博陽彰化28日電)台中市警方28日前往彰化縣偵辦李姓男子恐嚇案,李男持槍理論,開槍擊中一名員警左肩,霹靂小組丟震撼彈逮捕李男,檢察官訊問,認為李男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李姓男子持槍與警方對峙許久,霹靂小組丟擲震撼彈,在煙霧中衝上前攻堅將李男逮補,訊後依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等罪嫌,將李男移送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李男所犯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了解,43歲李男近來與女友爭吵,疑心女友與前夫藕斷絲連,日前他持槍前往女友前夫親友家的服飾店恐嚇,店家事後報案,台中市第二警分局獲報,連日調查掌握李男藏身彰化和美一間鐵皮屋,28日凌晨劉姓小隊長、楊姓偵查佐前往蒐證拍照,李男自屋內監視器發現,持槍外出向2人理論。
警方指出,2名員警辯稱是走錯路,李男不相信隨即亮槍,劉員上前奪槍,楊員上前欲壓制李男,扭打間李男開槍擊中楊員左肩,原本壓制著李男的劉員,在看顧同事傷勢時,被李男趁隙逃逸,並緊閉鐵皮屋門窗,和女友藏身屋內。
台中警方獲報立刻整隊,帶著大批警力趕抵現場,彰化警分局也派遣霹靂小組支援,雙方幾次對話後,霹靂小組丟出震撼彈,煙霧瀰漫之際,員警上前壓制李男,並奪下他手中的槍枝,逮捕歸案。
警方指出,當天2名員警因到場蒐證、拍照,準備要向檢方申請搜索票,並未攜帶槍械,依規定員警攜帶槍械前往他轄辦案,才需要通知當地警方,故當天並未通知轄區彰化警分局。
警方查獲2把改造手槍、子彈4發及改造工具等,訊後將依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至於恐嚇案則將擇日借提調查。(編輯:陳彥鈞)1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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