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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打傷賴香伶 李明彥北市府砸酒瓶挨罰2千元

2020/5/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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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文婷台北27日電)曾持鋼筋攻擊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的男子李明彥,3月因在台北市政府喧嘩、雜酒瓶,遭警方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李男新台幣2000元罰鍰。

李明彥民國107年10月31日到北市府持鋼筋攻擊時任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造成對方額頭受傷、流血並送醫治療。李男被捕後遭警方送辦。一審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李男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賴香伶事後回應表示,李男是「台灣勞動法制未健全的受害者」。

李明彥去年10月7日再闖北市勞動局抗議,並全程直播紀錄砸酒瓶過程,遭台北市信義警分局依侮辱公署罪送辦後,獲檢方不起訴處分。李男今年3月23日再赴北市府,向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情未果後,以手機直播喧鬧、砸酒瓶等方式表達不滿,遭信義分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因陳情未果叫囂喧鬧,逾越一般社會大眾所容許的合理範圍,達成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安寧的潛在目的,構成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因此日前裁定李男新台幣2000元罰鍰,全案可抗告。(編輯:李亨山)1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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