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弒父棄屍 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020/5/21 21:03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21日電)新竹市胡姓男子與父親起衝突,竟持刀砍死父親。新竹地方法院認為,胡男雖患有精神疾病,但醫師鑑定胡男犯案時有辨識能力,今天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38歲胡姓男子去年5月31日,與65歲父親在家爭吵,胡男一氣之下,持刀朝父親砍殺20餘刀,造成父親重傷身亡。
胡男見父親已無生命跡象,把屍體藏在浴室內,伴屍3日後,將父親屍體搬出,放在轎車後車廂,並載往舊社橋下旁農田灌溉水渠棄屍。胡男搬運屍體過程,被鄰居發現報警,揭開這起弒父案。
新竹檢方在審理時向法官表示,胡男平日與父親同居生活,應盡孝道報恩,卻因起口角就持刀砍死父親,手段凶殘,行徑令人髮指。雖胡男坦承犯行,但對於殺人動機避重就輕,也不見悔悟,犯後態度不佳,求處死刑,以儆效尤。
新竹地院表示,胡男經醫院精神鑑定患有精神疾病,不過,胡男在殺害父親時具有辨識能力,依兩公約精神不得對精神病患判處死刑,因此,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編輯:張銘坤)10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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