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住負壓病房拿滅火器和醫護對峙 男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1日電)彰化縣一名陳姓男子因流鼻水等症狀前往醫院求診,院方安排陳男住負壓隔離病房,但陳男失控拿滅火器和醫護人員對峙,檢方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起訴陳男。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陳男的行為已涉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的規定,且對醫護人員造成很大的壓力,檢察官因此向法官建請從重量刑,而陳男也是在彰化縣因此條例被起訴的第一人。
檢方指出,42歲的陳男因為出現流鼻水、失去味覺等症狀,前往衛福部立彰化醫院就診;醫護人員先幫陳男照X光,發現肺部浸潤,建議陳男先住進負壓隔離病房,再進行採檢,以確認是否感染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
檢方表示,陳男進入負壓隔離病房後,醫護人員要幫陳男採檢,透過病房外的電話說明採檢流程以及住院注意事項,陳男突然情緒失控,對著妻子說寧願從病房跳下去,也不要住院。
陳男除搖晃病房內的監視器外,還拿滅火器跟妻子、醫護人員對峙,經醫護人員勸說後才放下滅火器,留在負壓隔離病房。
由於陳男情緒不穩又不願配合隔離,醫師評估後決定讓陳男先回家,在住處進行隔離;陳妻在辦理相關手續時,陳男又情緒失控,用手扳開隔離病房的大門,離開病房後拿起滅火器,再度和醫護人員對峙,院方見狀通知員警到場處理,讓陳男回到家進行隔離。
檢方指出,陳男雖然採檢結果都是陰性,也在家隔離14天,不過陳男不顧自己可能是武漢肺炎患者,不按規定隔離,在醫院走廊和電梯移動,可能擴大傳染以及汙染醫療環境,讓醫護人員陷於風險中,且不尊重醫護人員專業判斷,也不知負壓隔離病房是珍貴的醫療資源,還對醫護人員出現暴力舉動,且犯後無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編輯:李亨山)10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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