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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前董座許金龍不服退保裁定 最高院駁回抗告

2020/5/21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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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先前以新台幣2億元交保後停押,但代墊保金的畢姓男子請求退還保證金獲准。許不服退保裁定提起抗告,高院准予退保。許再提抗告,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許金龍被控利用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另藉回售Tiny Piece(TP)公司造成樂陞科技損害,又涉操縱股價、美化財報、侵占款項等罪,一審判刑1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元,二審改判12年,併科罰金1億元,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

台灣高等法院去年2月間裁定許金龍提出2億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出境且須每天到轄區派出所報到。許金龍去年3月11日籌足2億元,從台北看守所獲釋,結束2年餘的羈押。

由於2億元保金是由畢姓男子向他人借款籌得,並要求許金龍6個月償還。畢男去年底以許金龍未還錢,及個人經濟、健康等因素請求高院退保。

高院認為,許金龍答應還錢但未償還,若繼續讓畢男擔負高額負債,難謂公平,去年12月24日裁定准予退保,另裁定許金龍再執行羈押。

許金龍不服退保裁定提起抗告,最高法院2月間發回更裁,高院維持退保裁定,另准以新台幣2億元具保,但許金龍因覓保無著改裁定羈押迄今。

許金龍不服高院更裁仍准予退保,再度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裁定無誤,日前駁回抗告。(編輯:方沛清)10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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