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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條例修正草案 警政署:未涉及空氣槍

2020/5/1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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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警政署今天表示,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草案,是因應改造槍對治安危害,且草案內容未涉及低動能遊戲用槍(俗稱空氣槍),不會影響合法業者及玩家。

行政院會3月19日通過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草案,政府從「源頭斷根」到「加重刑罰」雙管齊下,宣示將痛擊不法之徒,嚴查嚴辦。

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今天與部分玩具槍業者及生存遊戲玩家前往立法院陳情,籲請政府結合官產學界成立「模擬槍審議委員會」,避免查緝黑槍時無端波及僅供生存遊戲或收藏用途的玩具槍。

警政署指出,因應改造槍危害治安,秉持查緝非法槍、嚴懲歹徒決心,將從「源頭斷根」到「加重刑罰」,痛擊不法之徒,才推動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草案。

警政署表示,修正草案內的槍砲定義,是增加「制式或非制式」文字,把具殺傷力各式槍砲,不分非制式與制式,刑責均相同;而「模擬槍」定義也修正為「類似真槍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並納入「操作槍」管制範疇。

警政署指出,此次修正草案未涉及低動能遊戲用槍(空氣槍),且也載明立法理由,並多次對外說明。

此外,警政署表示,有關現行查獲非法槍械統計及獎勵金核發認定,槍械需先鑑定認具殺傷力,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檢方偵辦,才會認列為績效且核發獎勵金。

警政署指出,修正草案是考量維護治安,防止改造槍氾濫,不會打擊正當玩具槍業者,再次重申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涉及低動能遊戲用槍,不影響合法業者及玩家權益。(編輯:戴光育)1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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