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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繫安全帶挨罰不服 國道警:駕駛左肩物體露餡

2020/5/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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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7日電)台中市有民眾遭國道警方拍照逕行舉發「未繫安全帶」,民眾質疑照片模糊難以判斷,不服裁罰。國道警方指出,駕駛左肩後方有白色物體,若有繫上安全帶應有痕跡,但照片中查無。

台中市有民眾今年1月開車行經國道四號路段,遭國道警方拍下「未繫安全帶」照片,逕行舉發並裁罰新台幣3000元罰鍰,民眾查看收到的違規照片,認為照片畫面模糊,無法辨識是否有繫上安全帶,不服裁罰。

國道警方指出,駕駛人堅稱他有繫上安全帶,且若未繫上安全帶,車內會不停發出警鳴聲,但依據同仁以單眼相機連續拍攝的照片,駕駛座後方有個白色的物體,高度低於安全帶,若有繫上安全帶,應會有安全帶的痕跡,但白色物體相當完整。

民眾不服裁罰,至今未繳交罰金,並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後續由法官裁判。(編輯:黃世雅)1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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