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倪安告柯文哲涉教唆傷害 北檢不起訴
2020/5/6 11:3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前立委周倪安不滿去年11月28日到北市府陳情時,遭市府駐警隊拉扯推倒致腳傷,控告台北市長柯文哲及駐警隊涉教唆傷害等罪。北檢今天偵結,認定罪證不足,全案處分不起訴。
全案緣於,前立委、台聯組織部主任周倪安去年12月初赴台北地檢署指控,她與文宣部主任潘厚勳於11月28日下午前往台北市政府靜坐,陳情抗議柯文哲「無證據周倪安和太陽花是警方施暴造成,沒有理由不上訴」的說法,遭市府人員、駐警隊等多人拉扯,後遭駐警隊暴力壓倒在地,導致她右腳板挫傷而不良於行。
周倪安控告柯文哲及北市府駐警隊3名隊員等人涉嫌教唆、傷害妨害自由等罪。
北檢偵辦期間,沒有傳喚柯文哲,有傳喚3名駐警隊員並查看北巿府相關監視器,今天偵結,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周女當天身穿台聯背心及手持海報,欲向柯文哲陳情而前往北巿府大門,北巿府駐警隊員告知,目前為競選期間,秉持行政中立原則,無法讓她進入,請她到另一處出入口設有陳情專區,有專人服務,但周女不願意並在北巿府周圍遊走,駐警隊員跟隨怕她闖入。
檢方表示,周女在一處出入口,趁有人要出來時欲闖入,遭駐警隊員先一步展開雙手阻擋而跌倒。
檢方認為,駐警隊員是依北巿府門禁管制相關規定處理,不須經柯文哲指示,本件駐警隊員並非故意使周女跌傷,本件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周女不服可聲請再議。(編輯:李亨山)1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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