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後揚言當鄭捷第二 覓保無著檢方改聲押
2020/5/6 09:48(5/6 10: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6日電)基隆市一名李姓男子疑與女友吵架,昨天酒後在臉書發文揚言當「鄭捷第二」,警方火速逮人送辦,檢方複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但李男覓保無著,檢方改以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
警方調查,33歲李姓男子昨天下午4時許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我老婆都不理我,很痛苦,也不跟我好好談,好好說」、「等等鄭捷第二要來了??等等那(哪)裡的路人被砍到了,現先說不好意思了」,並附上一張不鏽鋼西瓜刀包裝照片。發文被轉貼到臉書社團「基隆人大小事」,引起民眾恐慌。
基隆市警察局長詹永茂得知後,立即指示基隆市刑警大隊支援,並由第二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警方透過網路搜尋與當事人列管資料及相片特徵等,火速掌握李姓男子身分。
警方昨天下午5時許前往李男位於調和街住處,在取得李男的奶奶同意下進入屋內,當時李男因不勝酒力已在房間呼呼大睡,隨後將他帶回第二警分局偵訊。
警方初步瞭解,目前無業的李男4月間陸續上傳一名女子照片,還自稱為戰神,5月3日並在臉書上傳結婚書約,但發文提及的「老婆」兩人並未登記結婚。李男因與女友吵架心情不佳,加上幾杯黃湯下肚後才會在臉書發文發洩。
警方訊後依恐嚇公眾罪,昨天晚間將李男移送基隆地檢署。
經檢察官複訊後,昨天晚間10時許諭令李男新台幣5萬元交保,但李男覓保無著,檢察官昨天深夜11時許改以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
鄭捷於民國103年5月21日下午4時22分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在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之間持刀砍殺乘客,造成4死22傷,被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定讞,民國105年5月10日執行槍決。(編輯:戴光育)1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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