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居家檢疫10萬元罰鍰 台南男子車輛遭查封
2020/5/4 12:07(5/4 14: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4日電)台南市黃姓男子未繳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的新台幣10萬元罰鍰,遭衛生局移送強制執行。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名下自小客車後,才表明願申請分10期繳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張哲榮今天表示,黃姓男子3月1日自澳門搭機入境,本應在台南市安南區住處居家檢疫14天。但他卻在居家檢疫期間擅離住家,被台南市衛生局裁處10萬元。因遲未繳納,台南市衛生局於4月29日移送強制執行。
張哲榮表示,台南分署接獲移送案後,4月29日下午就會同轄區警方至黃男住處查訪,但黃男因工作外出。執行人員轉往黃男工作地點後,便在工地旁空地發現登記於黃男名下的自小客車,隨即查扣車輛。黃男被執行人員找到後,表明願申請分10期繳納。
張哲榮指出,台南市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裁罰個案,至今共有2件移送強制執行。除了黃男外,另一件是遭裁罰1萬元未繳,在核發執行命令後已扣押存款。呼籲民眾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防止疫情擴散,並避免受罰。(編輯:洪學廣)1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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