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一審判無罪 被害人父親感嘆犧牲不值得
2020/5/1 14:21(5/1 15:2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日電)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判鄭姓被告無罪。李承翰父母昨天傷心難過一夜沒睡,他的父親李增文今天說,殺警察的人竟被判無罪,「兒子比什麼都不如」。
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天中午左右南下嘉義市慰問李承翰父母李增文、張秀珍,警政署顧及家屬還在傷心難過,要求媒體不要進入屋內採訪。
事後,張秀珍說,希望媒體不要再打擾了,他們昨天得知判決結果後,內心十分悲痛又無奈,昨天晚上更是一夜沒睡,這起事件快10個月,內心還是一直無法平靜,一想到兒子,還是會傷心難過。
李增文說,「一個兒子被別人殺死,殺人的人竟判無罪,兒子比什麼都不如」。
陳家欽指出,除了慰問李承翰父母外,也告訴他們雖然失望但不要氣餒,警政署會組很強的律師團上訴到底。
這起判決是否會影響警察士氣,陳家欽說,一定會打擊到警察執勤的信心、士氣,不過,警察也不要氣餒,還是要堅守崗位保護人民安全。
陳家欽上午也前往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加油打氣,他說,曾與李承翰共事的警察同仁,因無罪判決,衝擊相當大,今天特地來鼓勵他們不要氣餒,警政署一定會上訴到底,為李承翰伸張正義。
54歲的鄭姓被告去年7月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去年8月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昨天認為被告罹有思覺失調症,昨天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編輯:陳俊碩)1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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