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員警藥局外開罰單 女子辱警賊頭獲緩起訴
2020/4/21 15:58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新北市鄭姓女子不滿員警在藥局外,告發等候買口罩的車主違規停車,當場辱罵員警「賊頭」,又拍照發布在臉書社團。士檢考量鄭女認罪,日前依侮辱公務員等罪嫌,處分緩起訴。
士林地方檢察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鄭姓女子今年2月16日上午8時許,在新北市汐止區樟樹一路,看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李姓交通分隊員警告發違規停車,因而心生不滿。
鄭姓女子當場辱罵李姓員警三字經、「賊頭」、「土匪」、「搶錢」,隨後又在臉書社團發表文章,指稱「一大清早就在開單拖車硬來,眼睛瞎的賊頭沒看到車主在排隊等藥局開門拿口罩」,並附上李姓員警照片。
案經李姓員警提起告訴,鄭姓女子坦認不諱並表示悔意,李姓員警也表示願意原諒。
檢察官認為,鄭女言行貶損員警社會評價,涉犯侮辱公務員等罪嫌,審酌她的犯後態度等情狀,處分緩起訴1年,並命鄭女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編輯:方沛清)10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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