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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已賠千萬和解金 再被砍殺提告要討回

2020/4/1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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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6日電)男子魏增堯與醫師羅世績有家庭事務糾紛,獲賠新台幣1600萬元後,再帶2個兒子砍殺羅世績並綑綁,羅世績認已違反和解協議,提告要求還和解金,法官判魏家3人應賠50萬元。

據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羅世績提告時稱,他與魏增堯因家庭事務而生宿怨,公元2017年10月魏增堯帶兒子到他診所,壓制、綑綁與毆打他,並要求他簽2000萬元本票與悔過書,他已依和解書給付1600萬元。

羅世績認為,魏增堯隔年6月28日卻帶2個兒子上門砍殺他,導致他多處肌肉斷裂,魏增堯違反先前和解協議,應返還1600萬元,另應賠400萬元慰撫金,合計應賠2000萬元。

法官認為魏增堯非法剝奪羅世績行動自由,日期為2017年10月21日,和解協議書當年11月1日簽立,但和解協議書相關內容,未記載關於魏增堯剝奪羅世績行動自由。

法官審酌,魏增堯與羅世績和解書載明和解理由為羅世績侵害魏增堯配偶權和解金額,目的是要讓雙方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發生爭執,難認和解範圍包含魏增堯剝奪羅世績行動自由的賠償。

法官認為魏增堯帶2個兒子所做行為,確實有故意剝奪羅世績行動自由事實,致羅世績身心受有相當程度痛苦,考量父子3人共同壓制、綑綁剝奪羅世績行動自由約30分鐘,判賠精神慰撫金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李明宗)1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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