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新機油導致渦輪損壞 車主求償6萬勝訴
2020/4/3 11:19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朱姓男子不滿使用一家機油製造商生產的機油保養BMW轎車不久,渦輪即損壞,提起求償訴訟。士院採信維修技師證詞,認定機油品質不佳造成渦輪損壞,判廠商賠償6萬元,可上訴。
依據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記載,朱姓男子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時主張,去年6月間透過網路購買機油,作為車輛保養使用,使用後第3天即行駛355公里後,BMW轎車渦輪軸心即損壞。
朱男主張,廠商只在機油包裝標示賓士及保時捷等廠牌車輛均可適用,並未表示不適用於BMW廠牌渦輪車,使他誤認該款機油也適用於保養與賓士及保時捷等廠牌車輛同等級的車輛而購買,請求賠償修復費用。
機油製造商則抗辯,機油品質本身沒問題,法規並未規定廠商必須標示何種車輛不適用這款機油;車主更換機油前未詳閱車主使用手冊,僅以同等級車款推定BMW轎車可以使用這款機油,渦輪軸心損壞並非製造商過失。
法官傳喚為朱男保養車輛的技師作證,技師證稱,朱男車輛使用新機油保養完沒幾天,排氣管就大冒煙,依其近20年的維修經驗判斷,保養時很正常的車子,換了機油後就冒很大的煙、渦輪軸心燒掉,但水箱沒有問題,明顯就是機油問題。
法官認為,技師與兩造無親誼關係,無偏頗任何一造的必要,證言出於其本身所學即汽車工業相關系所,並配合多年汽車維修經驗所為的專業判斷,因此採信技師證詞,認定機油製造商製造的該批機油品質不佳,導致朱男因此須更換渦輪,判廠商賠償6萬元修復費用。(編輯:張銘坤)1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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