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豪違保護令 二審改判拘役100日確定
2020/3/31 17:52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1日電)前立委蔡豪遭前妻、屏東縣議員宋麗華控訴家暴、傳訊「毀容侍候」騷擾違反保護令案。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有期徒刑部分撤銷改判拘役80日,並合併執行拘役100日確定。
宋麗華在民國106年4月指控遭家暴,獲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核發保護令,但宋麗華拿到保護令後,蔡豪陸續透過行動電話傳訊「你會有報應的」、「毀容侍候」等,宋麗華提告違反保護令後,蔡豪又於6月間再度傳訊騷擾、恐嚇。
橋頭地方法院去年8月依違反保護令2罪,分別判處蔡豪3個月徒刑、拘役30日,都可易科罰金,但蔡豪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今天審結宣判,考量蔡豪於審理期間已認罪,3個月徒刑部分改判拘役80日,並與拘役30日合併執行100日確定。(編輯:孫承武)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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