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陳菊對災民落井下石 費鴻泰獲無罪確定
2020/3/31 11:3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在臉書發文,指前高雄市長陳菊對莫拉克風災及高雄氣爆災民落井下石,遭陳菊自訴誹謗。一審判費鴻泰無罪,經上訴,二審高院今天仍判費鴻泰無罪,全案確定。
高雄市政府去年4月3日宣布放棄對小林村國賠案的上訴,費鴻泰同年4月5日在臉書上發文指高雄市長韓國瑜「佛心待民」,並表示「陳菊不但不幫忙,還落井下石。相對比較於現任韓國瑜市長的佛心,陳菊真是禍心,不能苦民所苦」。
費鴻泰文中寫到,「莫拉克風災時,高雄市府未主動派員協助進行撤離,因而導致小林村滅村;但是,陳菊前市長卻拒絕國家賠償」,又指高雄氣爆案時,陳菊誆騙災民要以代位求償的方式處理,結果因超過時效,導致災民求償無門。
陳菊認為,費鴻泰所舉兩例都悖離事實,故意導出錯誤結論,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費鴻泰加重誹謗。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小林村事件發生時,高雄縣市尚未合併,撤離責任屬高雄縣,高雄市確實並未協助撤離;高雄縣市合併後,高雄市拒絕小林村請求國家賠償,及高雄市氣爆案應由高雄市府負責部分,均非虛偽陳述。
一審也認為,費鴻泰言論中有關「禍心」、「不幫忙還落井下石」、「不能苦民所苦」、「誆騙災民」等為意見表達,並無證據證明被告發表言論非出於善意,應在合理評論範圍,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因此判決無罪。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審理期間費鴻泰當庭否認誹謗,並於庭外受訪表示,臉書文章是對新聞事件的看法與評論,無意誹謗,陳菊也知道這屬於公共議題,她利用司法來做告訴,與其如此不如多替國家社會規劃好的事情,不要再有這樣的災難,可能比較好一點。
二審高院上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無罪判決,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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